2)第十六章 律师_风起华尔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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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岛谈判很快陷入僵局,长时间无法达成最终协议,甚至有黄掉的可能,受此影响,白糖公司的股票开始暴跌。这时候有一对斯特朗夫妇,就将手下800股白糖公司的股票卖掉了,结果他们这边刚脱手,白糖公司与政府的售岛协议就达成了,白糖公司的股票也再次暴涨,从每股不到20菲律宾币,猛蹿到2每股200多菲律宾币。斯特朗夫妇为此蒙受巨大损失,恼怒不过,就将白糖公司的大股东拉皮德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胜。

  这个案子很经典,而且它的出现,最终促使堪萨斯州出台了著名的《蓝天法案》,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步禁止内幕交易的具体法案,在司法界很有说服力。

  “不过相比较而言,韩先生的这个案子,与‘斯特朗夫妇起诉拉皮德案’也有一些异同之处,其关键一点就在于,邓世荣在售出股份之前,已经向证监机构做了报备,而且获得了允许。换句话说,他是在承认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下,才做出售出股份这个决定的。”阿斯利递过来一支烟,语气不急不缓的说道,“当然,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韩冲先生,你与pvc投资达成质押贷款协议的日期,是在邓世荣先生做出转售股决定之前,还是之后。”

  “这个重要吗?”韩冲迟疑着问道,没办法,他对法律的东西实在是一知半解,这些东西必须听律师的。

  “非常重要,”阿斯利说道,“如果说你和pvc投资的协议是在邓世荣做出售股决定之后才达成的,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此为证据,直接驳斥控方的商业诈骗说。他们的立论站不住脚,连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正式调查都无法通过,更谈不上庭审了。”

  韩冲沉默不语,实际上他虽然不太精通律法,也知道这个先后顺序非常重要。因为他从pvc投资拿到20亿美元贷款是以两支债券的未来收益以及赫尔斯金融的部分股份为抵押的,然后他才又拿着贷款得到的钱,从邓世荣那里收购了他手中所持有的赫尔斯金融的股份。这两笔资金操作的具体过程只要摊开来,傻子都知道他是以欺诈性的手段从邓世荣手中收购了股份。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韩先生,”阿斯利毕竟是富有惊讶的大律师,他一看韩冲的沉默,就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律师就是律师,阿斯利是不管事实是怎样的,他需要做的只是替他的委托人打赢官司——尤其是这个委托人很舍得花钱,这一笔官司如果打赢了,不提朗白逊给他的年薪,只是这一笔律师费都够他挣几年的了。

  “作为你的律师,韩先生,现在针对这个案子,我三个建议。”阿斯利才不会去管什么道德的问题,反正他在司法界早就名声扫地了,因此,直接违背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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